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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协党发〔2018〕6号 签发人:刘挨枝 中共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关于盟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科协党组 反馈意见的公示

来源:阿拉善科协 发布日期:2018-04-23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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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部室,盟科技馆:

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对盟科协党组开展了巡察。期间,个别谈话8人次。共发现问题25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15个,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2个,改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8个。为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现将巡察反馈意见公示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问题

(一)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四个意识”树立不牢

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盟科协党组领导班子核心意识不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对党的方针政策领会不透。如,2014年8月28日,《盟科学技术协会开展廉政文化进科协活动方案》存在“组织一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交流活动”的表述;2017年1月,盟科协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有“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表述;2016年,2名党组成员《关于两个条例的学习心得》内容基本一致。

二是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及时。党组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不及时,从政治上思考问题不够。截止2017年12月31日,盟科协党组未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内容进行系统学习。

2.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存在大额资金分配使用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和先决后议的现象。如,2013年8月至2016年11月期间,以科普建设费、科普活动经费等名义向旗区、有关企业、学校、社区拨付资金229.6万元,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决策;2016年12月1日,向阿左旗某食品经营牧民专业合作社拨付基层科普行动项目费10万元,票据开具、签批日期均为12月1日,但党组会议记录为12月2日。

二是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会议无专用记录本,党组会议与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混记,“三重一大”事项记录简单,无发言内容、无决策过程,会后未签发《会议纪要》,会议全程留痕不到位,存在“一言堂”和执行决议有偏差的风险。如,2016年9月30日和12月9日,党组研究科普经费事宜和听取党支部2016年党建工作自查汇报,会议记录只记载标题,无内容;2016年8月23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事宜,未记录分工情况;2017年8月4日,研究大额资金使用和党组成员分工事宜,班子成员均未表态发言;2013年至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均存在混记的问题。

(二)党建工作组织落实不力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党组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不够,历年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雷同。如,2015年民主生活会上,所有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与2014年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一致;2017年7月和9月的2次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80%以上的内容一致,仅对部分内容和前后顺序做了调整。

二是整改措施不实。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敷衍应付、不切合实际。如,2016年,盟科协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未落实到班子成员,全部分解到各科室整改,无领导班子个人整改清单对“开展相互批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为“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的改革创新方针政策,在深入实践中改革创新”。

2.落实党内规章制度不严格

一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力。2013年至2015年,盟科协党支部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是领导干部讲党课不经常。党组对领导干部讲党课不重视敷衍了事。如,党组书记2013年和2014年、2016年和2017年的讲党课内容一致,2015年,有2名党组成员未讲授党课。

3.党建工作材料造假。党组班子党建工作意识淡薄,抓党建工作不严肃、不认真,党建工作材料存在相互抄袭、造假的问题如,2014年、2016年印发《基层党建工作安排》、《基层党建工作总结》、《从严治党实施方案》、《五抓五提升方案》等文件与上年度有关文件的内容相同;2016年,党组印发的《党的建设工作安排》落款时间为2015年4月1日;2016年,有2名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内容与2015年度的汇报内容完全一致;2017年3月28日,中央提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但盟科协党支部在2017年3月20日下发的《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已经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2013年以来,盟科协党支部先后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1名同志2013年11月20日被发展为重点培养对象后,无思想汇报、支部培养考察意见;另1名同志于2016年被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无思想汇报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

1.党组主体责任不落实。党组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2014年,党组印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总结》与2013年印发的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内容完全一致;2013年至2016年初,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党组“一把手”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2013年至2015年,党组班子分工没有“一把手”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

3.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少,深入科室检查指导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如,2013年至2017年,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不够,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递减;2013年和2017年党组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014年和2015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4.干部管理不严格。党组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松散,日常管理缺失。2017年1月至3月,有1名同志请病假未履行请假手续,未提供病历证明;2017年4月,5名同志出差未履行报备手续。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乏主动性,贯彻落实不及时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主体责任范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如2016年和2017年,党组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总结和分析研判,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均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内容;2016年6月,盟委印发巛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工方案》后,盟科协党组直到2017年11月才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盟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

1.科级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党组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有2名同志分别在办公室、学会部岗位上工作7年至10年之久,未及时进行轮岗交流。

2.领导干部落实个人事项申报制度不严。党组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申报监督不到位,班子成员申报事项存在漏报行为。2016年,党组书记漏报其丈夫购买的20平米车库1间,1名党组成员漏报其妻子购买有价证券7110元。

(六)纪律观念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

1.违规购买发放纪念品。2013年7月11日,盟科协在科协大会上发放会议纪念品40件,金额20000元;2013年12月3日无商品清单报销包头华联商厦纪念品4000元。

2.公务接待不规范

一是“三单”不全。2015年,盟科协“三单”不全报销接待费共5起,涉及金额21989元。

二是陪同人员超标准。2015年10月22日,接待上级科普示范旗创建检查验收组4人,陪同4人;2015年12月24日,下级科协汇报工作一行3人,陪同4人。

3.违规报销景点门票费和香烟款。2013年10月和2014年10月,2次报销敖伦布拉格梦幻峡谷、圣女洞、人根峰、广宗寺、胡杨林景区门票费、参观费1995元;2014年12月16日,报销香烟款1300元。

4.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

一是财务报销不规范。2013年2月和2015年5月,以丢失发票为由,报销1名同志加油款等费用7958.27元;2013年12月,用蒙古王酒专卖店发票和定额发票报销接待费1340元;2014年10月,无培训文件和相关培训人员名单,用普通收据直接列支科技咨询师培训费及报名费5500元;2014年10月28日,未附合同支付外省市物业公司物业费27500元;2014年10月,跨年度报销1名同志2013年住宿费12079元。

二是资产捐赠手续不全。2014年10月和2015年3月,分两批给农牧民捐赠二氧化碳气体施肥器20台,涉及金额40000元未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5.违规挪用专项资金。2015年1月,用科普活动补助支付餐费830元;2016年11月至12月,用科普专项经费、日光温至氧化碳施肥专项经费报销4名同志差旅费52699.91元;2016年12月,用日光温室二氧化碳施肥专项经费报销2名同志差旅费审车费、车辆修理费和征订杂志款等7263.6元。

6.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盟科协无依据用办公经费向学会和科普志愿者发放奖金37000元;2015年至2016年,用其他科学技术普及经费向7名干部发放评审费,合计12000元。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增强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自治区和盟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扛起自身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给所有班子成员,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着力解决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内双重组织生活、“三会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坚决反对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有效增强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业、首责意识,把党员教育融入经常,形成常态,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党课教育内容,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三)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组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严格遵守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四)坚持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党组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阿拉善盟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程序,公开干部选拔、调整交流的职位、任职条件、选任方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如实详细填写干部选任情况,增强选人用人工作透明度。

(五)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党组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配套规定,紧盯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五大领域”,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有效解决,隐性变异的新问题有效遏制,使纪律成为约束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的新常态,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2018年4月3日

 

                                                    

  抄送:盟委巡察办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