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2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对盟科协党组开展了巡察,反馈问题25个。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9日,盟委巡察联合督查组对盟科协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反馈问题2条。盟科协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及巡察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了整改落实任务。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针对“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4个
1.“四个意识”树立不牢
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盟科协党组领导班子核心意识不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对党的方针政策领会不透。
整改情况:
(1)科协党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月23日举办“听党话 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面向全盟各行各业科技工作者代表,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
(2)2014年8月28日《盟科学技术协会开展廉政文化进科协活动方案》表述,纠正为“组织一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交流活动”。2017年1月,盟科协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表述,纠正为“在思想政治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再学习、再认识,2名党组成员重新完成《关于两个条例的学习心得》。
二是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及时。党组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不及时,从政治上思考问题不够。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组在2017年10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十九大开幕盛况,10月27日、2018年1月23日,原汁原味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修正案。2018年3月16日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12月21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对乌兰牧骑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3月16日学习习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3月22日学习习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等。2018年1月25日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体会,进行研讨交流。
2.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组存在大额资金分配使用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和先决后议的现象。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科协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大额资金分配使用先决后议现象发生。
二是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会议无专用记录本,党组会议与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混记,“三重一大”事项记录简单,无发言内容、无决策过程,会后未签发《会议纪要》,会议全程留痕不到位,存在“一言堂”和执行决议有偏差的风险。
整改情况:
2018年党组会议已经使用专用记录本。党组会议研究事项,每位参会成员均发表意见,如实记录发言内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会后签发《会议纪要》。防止“一言堂”,保证党组决议执行不打折扣。
二、针对“党建工作组织落实不力”问题6个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党组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不够,历年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雷同。
整改进展:
盟科协党组纠正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内容雷同情况。2018年2月6日,盟科协认真召开了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盟纪委第十三纪检组、盟委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本次会议会前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谈心谈话,科协党组和3位班子成员从8个方面查摆出31条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了存在突出问题的18个方面思想根源,提出了31项整改措施。会议召开得严谨规范,班子成员之间提出12条相互批评意见,针对性强,辣味十足,发扬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相互之间提出“辣味十足”的批评意见,整改措施针对问题、切合实际。因一位党组成员请病假(4月8日至5月25日),正在住院治疗,提交书面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
二是整改措施不实。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敷衍应付、不切合实际。
整改进展:
盟科协党组从思想上提高了对整改重要性认识,坚决纠正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不切实际的偏差。盟科协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部制定整改清单。领导班子针对问题,制定了8项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3位班子成员针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23项整改措施。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制定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可操作的整改措施。
2.落实党内规章制度不严格
一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力。2013年至2015年,盟科协党支部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支部进一步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机关工委要求,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抓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现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2018年2月28日,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2名优秀党员。
二是领导干部讲党课不经常。党组对领导干部讲党课不重视,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支部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经制定《2018年“三会一课”活动计划》。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讲党课的重要意义,通过讲党课加强对党员党性观念教育和综合素质提升。党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主动认领讲党课缺失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认真整改。
3. 党建工作材料造假
党组班子党建工作意识淡薄,抓党建工作不严肃、不认真,党建工作材料存在相互抄袭、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组强化党建工作意识,以党建工作为统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对党建工作材料严格把关,绝不再出现抄袭、造假情况,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不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党组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就党建材料抄袭、造假问题,进行廉政谈话1次。
4.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
2013年以来,盟科协党支部先后培养2名入党积极分子。无思想汇报、支部培养考察意见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资料。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支部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既要严把党员入口关,又要加大对先进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党支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定了《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及时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三、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4个
1.党组主体责任不落实。党组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8年已经专题研究部署党组主体责任相关工作1次,如实记录《纪实手册》。及时向纪检组报送“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第一季度报告、各类廉政统计报表。
2.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党组“一把手”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切实发挥“一把手”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对党风廉政和反腐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认真开展与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3.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少,深入科室检查指导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
盟科协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部室负责人、二级单位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分管领导听取了分管部室、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
4.干部管理不严格。党组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松散,日常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组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积极配合盟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认真整改和纠正提醒、提示问题。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盟科协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出差管理制度》等,2018年2月23日全体人员上下班“刷脸”签到签退。
四、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1个
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乏主动性,贯彻落实不及时,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主体责任范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
盟科协党组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盟科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宣传、学会和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科技工作者意识形态政治引领。党组2018年3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考核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2018年学习安排。3月23日召开了学会工作交流会,对学会党建工作提出要求,对科技工作者开展意识形态集中教育。
五、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2个
1.科级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党组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有2名同志分别在办公室、学会部岗位上工作7年至10年之久,未及时进行轮岗交流。
整改情况:
科协党组提高对干部轮岗交流重要性认识,结合科协岗位实际,通过轮岗培养锻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潜能。2017年9月,一名后备干部从学会部部长轮岗到科普部部长。盟科协在201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大会上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领导干部落实个人事项申报制度不严。党组对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申报监督不到位,班子成员申报事项存在漏报行为。
整改情况:
科协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党组书记带头如实报告,并把好审核关。2017年,党组书记和1名党组成员已及时纠正漏报行为,如实向组织部补报有关事项情况。
六、针对“纪律观念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8个
1.违规购买发放纪念品。2013年7月11日,盟科协在科协大会上发放会议纪念品40件,金额20000元;2013年12月3日无商品清单报销包头华联商厦纪念品4000元。
整改进展:
2013年召开的阿拉善盟科协第五次代表大会,邀请兄弟盟市科协参加,并向来宾发放驼绒毯。今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实施办法和盟委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和会议规模,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由于无法提供包头华联商厦纪念品4000元商品清单,经办人已退款。
2.公务接待不规范
一是“三单”不全。2015年,盟科协“三单”不全报销接待费共5起,涉及金额21989元。
二是陪同人员超标准。2015年10月22日,接待上级科普示范旗创建检查验收组4人,陪同4人;2015年12月24日,下级科协汇报工作一行3人,陪同4人。
整改情况:
盟科协严格执行盟委行署《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阿拉善盟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力争补全缺少的接待函和审批单。由于时间间隔较长,2015年5月4日阳光生态园餐费的菜单无法补全。今后严格接待费报销审核,“三单”不全不予报销,严禁超标准陪同接待。
3.违规报销景点门票费和香烟款。2013年10月和2014年10月,2次报销敖伦布拉格梦幻峡谷、圣女洞、人根峰、广宗寺、胡杨林景区门票费、参观费1995元;2014年12月16日,报销香烟款1300元。
整改进展:
科协党组进一步树立“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奢侈浪费”意识,严格执行《阿拉善盟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责成违规报销门票费当事人,书面说明了2013年10月接待中国科协两位领导,陪同人员为曹琛、王锦霞和马中保3人,2014年10月接待中国科协流动科技馆额旗巡展人员6人,盟科协陪同人员为杨延生、高燕俐2人,并由陪同人员本人签名确认,已经退款。违规报销香烟款经办人,说明购买香烟是用于日常来访接待,并经证明人签名确认,已经退款。
4.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
一是财务报销不规范。2013年2月和2015年5月,以丢失发票为由,报销1名同志加油款等费用7958.27元;2013年12月,用蒙古王酒专卖店发票和定额发票报销接待费1340元;2014年10月,无培训文件和相关培训人员名单,用普通收据直接列支科技咨询师培训费及报名费5500元;2014年10月28日,未附合同支付外省市物业公司物业费27500元;2014年10月,跨年度报销1名同志2013年住宿费12079元。
整改情况:
科协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认识,及时充实财务管理知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及时发现报销票据存在问题,对缺少应附票据的,坚决不予报销。对丢失发票的,2013年2月,2958.27元已退还盟科协基本账户内,2015年5月加油款,补开发票5000元。对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的,用蒙古王酒专卖店发票和定额发票报销接待费,经办人退款1340元。科技咨询师培训文件和人员名单已提供,物业合同已提供。对不及时报销的,当事人已认识到自己财务纪律观念淡薄的错误,写出书面检查,立即改正。
二是资产捐赠手续不全。2014年10月和2015年3月,分两批给农牧民捐赠二氧化碳气体施肥器20台,涉及金额40000元未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整改情况:
相关工作人员对“日光温室二氧化碳施肥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资助大棚种植示范户施肥器情况作出说明。承担二氧化碳气体施肥项目的示范户,补齐了相关交接手续。下发了《盟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5.违规挪用专项资金。2015年1月,用科普活动补助支付餐费830元;2016年11月至12月,用科普专项经费、日光温室二氧化碳施肥专项经费报销4名同志差旅费52699.91元;2016年12月,用日光温室二氧化碳施肥专项经费报销2名同志差旅费、审车费、车辆修理费和征订杂志款等7263.6元。
整改进展:
科协对挪用专项资金所支付费用列出了清单,对使用专项经费补充办公经费情况作出说明,采取退款和原渠道归垫资金两种方式整改。1.2015年1月,用科普活动补助支付2014年“三·八”妇女节餐费830元。2018年6月11日,参加聚餐的6人,每人退回单位账户138.33元,共计830元。2.2016年11月至12月,用科普专项经费、日光温室二氧化碳施肥、少数民族科普专项经费报销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征订杂志款共59963.51元。2019年3月29日,已经将挪用的59963.51元,归入原账户。今后,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发生。
6.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盟科协无依据用办公经费向学会和科普志愿者发放奖金37000元;2015年至2016年,用其他科学技术普及经费向7名干部发放评审费,合计12000元。
整改进展:
盟科协参照《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绝不允许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办公经费向学会发放奖金,是依据每年初盟科协制定的考核细则和年终对学会工作考核结果,经党组会议研究对先进学会的奖励经费。用办公经费向科普志愿者发放奖金,是依据自治区文件配套相应经费,用于奖励优秀科普志愿者,经办人已提供依据文件。2015年至2016年领取论文评审费共6人11300元,其中:领取论文初评费300元、终评费11000元。5名在职干部已经退还已领取的评审费9300元。另1名为公益岗位工作人员,两年领取论文终评费2000元,2017年11月合同期已结束离开科协。
七、盟委巡察联合督查组专项督查新增反馈问题2个
1.违规挪用专项资金。(见P13页 六-5)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问题。采取制定清单、组织学习、举办报告会三种方式整改。1.制定了《2019年盟科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向机关各部室、二级单位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全年工作。3.2018年12月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2018年8月21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3月1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并对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4.3月22日,通过组织学术交流报告会,邀请盟委党校陆万忠副教授,对盟、左旗科协干部、盟直学会科技工作者共60余人开展意识形态宣讲。